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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

供热服务——供热服务信息

一、供暖、打压时间及标准

1.供暖时间: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20日,共125天,此间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供热。

2.打压时间:每年9月中旬(以具体张贴打压通知信息为准)对辖区内供暖系统进行打压试验,用户家中务必留人,如不具备注水打压条件,请提前关闭入户阀门。请不要私自操作及拆装暖气管道,以免漏水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入户端口以内的供热设施,在保修期两年内有建设方负责养护、维修更新,保修期外有用户自行负责。

3.供暖标准: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

二、供暖交费须知:

1.交费时间:当年的7月1日起至11月15日,供暖后开启的不退还暖气费。并从逾期之日按日加收逾期未缴纳采暖费总额1‰的违约金。

2.缴费价格:民用:20元/㎡(建筑面积)非民用:29.7㎡(建筑面积)

采暖费价格如有变动,将按照文件多退少补。

三、注意事项:

1.网上业务:热用户关注“山东聚源热力”微信公众号,可以网上办理在线缴费、供暖报装、报停、复用、更名过户及网上报修等业务。

2.报装时间:4月1日至9月15日;用户到供热客户服务网点中心或网上申请,携带资料:身份证、房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填写联系电话。

3.办理报停、复用的用户务必在当年的10月15日前持户主身份证办理,以免产生欠费。(办理报停手续时应补缴往年欠费及违约金)。

4.报停(复用)用户或单位,采暖系统不属分户控制形式的,用户须自行断开(连接)室内所有暖气片,供热服务人员验收合格方可完成报停。

5.微信缴费:扫描二维码或关注山东聚源热力公众号,个人中心绑定供暖卡号,或选择更多绑卡方式,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在线缴费,核对缴费信息点击立即缴费即可。

6.支付宝:扫描支付宝二维码,进入山东聚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缴费栏,输入用户供暖卡号查询并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完成缴费。

7.换发票时间:携带缴费凭证于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办理。

8、更名、过户:热用户所居住房屋产权变化时,请携带供暖交费卡、房权证、身份证原件到供热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并结清热费。如果不及时变更过户手续,所欠热费应由新产权人承担。(二手房买卖,请记得查询房屋有无欠费,避免产生纠纷或重要信息无法及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