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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

供热服务——供热服务信息

山东聚源热力话务服务中心

一、服务内容

1、受理用户采暖供热申请;

2、本公司所属企业供热设施的维修及故障排除;

3、用户采暖设施的维修、排除故障实行受委托有偿服务;      

二、服务准则

1、申请采暖热用户按规定到本公司山东聚源热力填报申请表,然后由公司领导审批,供热公司接到通知后,当日通知热用户,由公用双方签订议书,按协议执行;

2、本公司的供暖时间,自本年度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止共计125天,此间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但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影响除外;

3、采暖室内温度达到18℃,低于18℃为不合格,整个采暖期,合格率不低于98%;

4、1)接待用户带微笑,言谈举止有礼貌,文明服务要周到,办事认真,讲实效;

 2) 用户提出的问题一分钟解答,供热中出的异常三分钟调整;

5、热服务“三个一”

办理好每一件事情,解释好每一个问题,接待好每一个用户;   

6、供热服务“四干精神”

历尽辛万苦,捋顺千头万绪,不怕千言万语,情暖千家万户;

7、供热服务“五个一样”

生人熟人,一样周到;用户大小,一样欢迎;态度好坏,一样热情;路远路近,一样到位;时间早晚,一样尽力;

三、违诺责任

1、本公司所属企业人员,在供热服务中心给用户带来不便或麻烦,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及时改正,并向用户赔礼道歉;

2、业务承办人不准对用户出现吃、拿、卡、要;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500元的经济处理,对出现重大影响或损失,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

四、投诉与监督,对我公司所属企业做上述承诺实行有效的监督,如有违诺可进行投诉、监督投诉电话为:2316625;

五、如对供热企业投诉处理或答复不满意的可到热力公司投诉。